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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江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20-08-07 13:40:42 内江人事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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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江市中医医院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三)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考核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方式包括:直接考核、面试。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中医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中医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中医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组和市卫健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6860011

  监督举报电话:(0832)-6860025(纪检组)

  附件:内江市中医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0年8月7日

(编辑:ya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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